关于在张家口市辖区部分道路 增设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 严格管理路段的通告
为了加强城市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和我市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创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张家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主城区和宣化、下花园、万全、崇礼四个市辖区部分道路增设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二、对于在上述路段及便道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告知并进行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大力支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工作,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维护者、实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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