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安全无小事,为认真贯彻落实燃气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活动部署要求,做好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下花园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城市管理部门、区市场监管部门、区城镇街道办事处、中裕燃气公司对辖区内使用管道燃气的餐饮企业进行了联合安全检查。 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企业存在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报警装置未24小时通电等问题,存在安全隐患。随即下花园区人民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程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规范餐饮企业安全使用管道燃气。截止目前,所涉餐饮企业对存在的燃气安全问题已整改,保障了用气安全,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下一步,下花园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为基础,依法能动履职,扩大安全监管范围,全面、深入地进行燃气安全风险排查与整治,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为维护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