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在办理多起危险驾驶案件过程中发现,满足相对不起诉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普遍存在无驾驶资格驾驶摩托车的情况,无驾驶资格驾车在道路上行驶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可能危及本人及他人的人身、财产及社会公共安全。经调查确认后,我院为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张家口市公安局下花园分局制发检察建议,内容包括:建议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拘留、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等行政处罚、处分或者其他处理,并及时向我院通报行政处罚情况;同时可以要求被不起诉人参加交通志愿服务、社区公益服务、法制宣传等活动,切实提高其法治意识,杜绝再犯罪的可能。 宣告送达会议上,法制办、交警队主管领导签收了检察建议书,表示对检察建议诚恳接受,将认真调查分析,积极部署落实,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被不起诉人在行政处罚的基础上加大法治教育力度。 此次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切实发挥了检察建议的“刚性”作用,通过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有力地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案件办理质效。下一步,我院将持续监督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并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共同推进社会安全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