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出行的需求不断提高,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从逐渐兴起到蓬勃发展,为社会公众个性化出行提供了新的选择和便利。为规范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行为,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人们的出行安全,下花园区人民检察院切实发挥公益诉讼职能,联合区交通运输部门,对辖区内汽车租赁公司进行了实地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业务的汽车租赁公司未依照《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备案材料,备案手续不完备;经营场所没有以显著的方式明示服务项目、租赁流程、租赁车辆类型、客服与监督电话等事项,承租人的知情权无法得到保障,运营过程中存在一些漏洞,行业安全存在隐患。 针对发现的问题,下花园区人民检察院向区交通运输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对小微型客车租赁公司加强管理,规范备案手续和经营服务制度,及时堵塞监管漏洞,消除行业安全隐患,促进经营者依法经营,形成诚实守信、服务优质、公平竞争的行业环境,切实保障为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