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春耕备种之际,为预防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坑农害农现象发生,3月9日,下花园区人民检察院切实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联合区农业农村局,深入农资销售点,开展专项监督活动。 在检查过程中,我院干警和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查看了农资销售门店所售农资产品的质量,详细询问了采购渠道、储存方式、销量和消费者反馈情况,重点检查了经营许可证的范围、限制农药销售情况和农药废弃物安全处置情况。 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院向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当场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对农资销售门店加大检查力度,规范农资产品储存和销售管理,杜绝坑农、害农现象的发生。促使农资销售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引导农资销售者增强诚信意识、规范意识、守法意识和环保意识,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确保农业粮食安全和农民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