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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个人主动报备、佩戴口罩和不参加 聚集活动的通告

2022-03-08 来源:

广大居(村)民朋友:

为进一步巩固我区疫情防控成果,请广大居(村)民朋友务必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和能力,自觉履行个人和家庭防控义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请2月20日(含)以来有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街道、丰台区卢沟桥街道、丰台区东高地街道、海淀区北太平庄街道、西城区展览路街道、通州区通运街道、通州区玉桥街道、通州区永顺街道、经开区荣华街道、朝阳区朝外街道、朝阳区广营街道、朝阳区双井街道、朝阳区潘家园街道、朝阳区东湖街道、顺义区李遂镇、昌平区沙河镇,天津市滨海新区、东丽区、北辰区,上海市普陀区、闵行区、松江区、嘉定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黑河市、鸡西市、哈尔滨市道外区,辽宁省葫芦岛市,吉林省珲春市、吉林市、辽源市、长春市,广东省深圳市、东莞市、惠州市、梅州市、河源市、云浮市,广西省防城港市、崇左市、南宁市、百色市,贵州省铜仁市,江苏省苏州市、南通市、无锡市、徐州市、连云港市,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临沧市、瑞丽市、保山市,浙江省温州市、绍兴市、杭州市,海南省澄迈县、三亚市,山西省太原市、晋中市,四川省成都市、绵阳市、眉山市,湖北省武汉市,山东省青岛市、烟台市、德州市,陕西省西安市,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邯郸市、邢台市、石家庄市、保定市以及其他与阳性病例有轨迹交叉或近期有阳性病例报告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来下返下人员,务必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单位、宾馆报备,如实填报个人行程信息,并积极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集中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一、履行报备义务。凡是来下返下人员均需在来下返下前2—3日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咨询最新防疫政策,以免给您的出行带来不便。无明确社区(村)、单位人员及当日往返人员可向宾馆或乡街报备。
二、履行劝导义务。广大市(村)民要主动宣传我区疫情防控政策,对目前在市外地区的亲友积极劝阻,如无紧急情况,3月15日前一律暂缓来返下。对家庭成员在2月20日(含)以来有上述地区旅居史的要主动劝导协助尽快上报,避免风险外溢。
三、履行不聚集义务。继续暂停民间、官方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党员机关干部带头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对于确需举办的需向主管部门进行报备,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上报区防控办。
四、履行常态化防控义务。请广大市(村)民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有病例报告的地区旅行或出差,非必要不出市。减少不必要的聚餐、聚会活动。日常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戴好口罩立即就医,并主动告知医务人员旅居史、接触史及身体异常情况,就医期间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回避聚集性活动。坚持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勤洗手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切实落实个人防控主体责任。对不主动报备、不如实报备、不配合防疫措施而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其个人责任。

 

下花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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