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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梦花园 共享冬奥】重要通告!冬奥会赛事期间张家口要实施这些管制

2022-01-19 来源: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在部分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
通 告 


为做好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赛区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规范路面行车秩序,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在京礼、京藏、张承高速公路和242省道部分路段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21日0时至3月16日24时,京礼高速公路72公里至170公里路段全天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及核定载质量4吨(不含)以上货车(保障民生物资车辆除外)通行。期间,京礼高速公路太子城收费站为奥运车辆专用通道出口,禁止社会车辆驶出。
二、自2022年1月21日0时至3月16日24时,京藏高速公路142公里至183公里路段、张承高速公路522公里至592公里路段、242省道高家营镇把图湾至西湾子镇太平庄路段全天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及中重型货车(保障民生物资车辆除外)通行。
三、拟通行上述禁行区段的车辆可绕行张涿(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除外)、海张、张石、京新和二秦高速公路及国省道。
四、保障崇礼城区民生所需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和中重型货车需通行禁行路段的,可持行驶证、驾驶证、企业申请证明等材料前往张家口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崇礼大队办理通行证件(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西湾子镇希望街7号,联系人:高警官,联系电话:15132396000),亦可通过手机“交管12123” APP“城市货车通行码”模块在线申请办理。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以下地点设置分流引导点:京藏高速公路北京方向转张石、海张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处、宣大高速公路北京方向转京新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处、张承高速公路北京方向与京藏高速公路山西方向互通立交处、张承高速公路与海张高速公路张家口方向连接线互通立交处;在海张高速公路石家庄方向转京藏高速公路北京方向匝道处设置限行管控点;在禁行区段的沿线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置站口劝返点。
六、对于违反本通告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敬请广大司乘人员理解配合,提前安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监督举报电话:
0313-5691212河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崇礼指挥中心0313-8688100张家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特此通告。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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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对相关区域实施无线电管制的通告


为保障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张家口赛区国际重大赛事活动的顺利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定》(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579号),经商中部战区同意,省政府决定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对本省相关区域实施无线电管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无线电管制,是指在特定时间和特定区域内,依法对无线电台(站)、无线电发射设备和遥控遥测无线电设备及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限制或禁止使用,对特定的无线电频率采取技术阻断等措施,以及对无线电波的发射、辐射和传播实施的强制性管理。


二、管制时间和区域:2022年2月4日12时至3月14日0时,对张家口赛区所有场馆(云顶滑雪公园、国家越野滑雪中心、国家跳台滑雪中心、国家冬季两项中心、张家口山地新闻中心、张家口山地转播中心、张家口冬奥村/张家口冬残奥村、张家口颁奖广场、张家口制服和注册分中心)周边3公里范围内实施无线电管制。


三、管制期间,在管制区域内除经无线电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用于服务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无线电台(站)外,禁止使用无线对讲机(包括手持机、车载台和中继台)、内部无线寻呼台、无线局域网(WLAN)室外基站、无线扩频室外台(站)、无线传声器(无线话筒)、大功率无绳电话等无线电发射设备,以及大型(大功率)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


四、管制期间,张家口市崇礼区范围内禁止使用便携式和车载式业余无线电台、校园调频广播电台、内部无线寻呼台、手机干扰器和卫星导航干扰器等各类干扰设备、各类航空航海和车辆模型无线遥控设备,以及采用寻呼方式设置的发射台。


五、路由经过管制区域的微波链路和设置在张家口市区域内的广播电视、雷达、短波等无线电台(站)不得改变已经核准的技术参数。


六、管制期间,管制区域以外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如对用于服务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无线电台(站)和无线电发射设备产生有害干扰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无线电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干扰。


七、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无线电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及本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无线电行政主管部门接受投诉举报,电话: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0311—87908738。


特此通告。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4日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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