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下花园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与特约调解员来到区法院参加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会商。 双方就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探讨,在之前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争议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对工作室的场地选择、人员配置、调解案件范围、调解成功后导入司法确认程序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当事人起诉到法院、属于区法院管辖、依法应当登记立案的劳动争议、劳务纠纷,适宜调解解决且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的,由工会派驻调解员接受人民法院委派或委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后,工会组织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的作用将得到进一步发挥,与人民法院进一步整合资源,共同及时、高效地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来源:福地下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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